许嘉璐先生论著选登:关于儒学若干问题的辨识

发布时间:2021-06-08

      内容摘要: 中华文化的主干是儒家思想,中华文化之所以能绵延数千载,与此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当前,要客观地评价中华传统文化,必须澄清长期以来认为儒家(儒家思想或儒家学说)“保守”、“反对新事物”、“反对开放”、“重义轻利”等误识。


      中华文化的主干是儒家思想,中华文化之所以能绵延数千载,与此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当前,要客观地评价中华传统文化,必须澄清长期以来认为儒家(儒家思想或儒家学说)“保守”、“反对新事物”、“反对开放”、“重义轻利”等误识。


■关于儒家是否保守的问题


      我们先来看事实。作为儒家学说的创始人,孔子一生履行着“有教无类”的教育民主原则。这在当时是极其进步的主张,是对以往只有王室贵胄和贵族子弟才有资格接受教育的颠覆。他亲自开办私学,让所有能够交上几根干肉(“束脩”)的人都能到他那里学习。有人因此批评孔子没有举办免费教育,眼里只有有钱人。我认为,这种批评是不公平的。要知道,孔子当时办的是“成人教育”。从《史记·孔子世家》和《仲尼弟子列传》看,到他那里读书的人,年龄最小也要15岁以上。如果能够交出“束脩”,就说明他生活基本上过得去,可以专心学习,“孺子”才“可教”。


      孔子的学生里有一位著名的大儒叫子贡,他是个商人,经营有道,家累千金。孔子说子贡“货殖焉,亿则屡中”。《论语》里记录了子贡不少言谈,用孔子的思想衡量,他的确造诣很高,他先后当过鲁、卫的相,多次出使其他诸侯国,受到诸侯们的尊重。孔子评论子贡是“瑚琏”之器,也就是宗庙里主要的祭祀之器,意思是治理国家的干才。据此,不能说孔子排斥经商,反而能说明孔子主张“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所以,孔子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在传统的农耕社会,粮食等农作物是社会第一需求,当商业活动以及由商业带动起来的手工业威胁了农业生产时,统治者就要抑末(商)兴本(农),贬斥其为“淫巧”。在整个封建帝王时代,社会一直在平衡农——商——工这三者的关系。后来,这被认为是儒家阻碍工商业的发展,其实是一种误会。


      实际上,儒家不但不守旧,相反,是讲究与时俱进的。儒家学说自身两千多年来的演变与发展,对佛、道的包容并从中吸取营养,以致到宋代完成了中国哲学体系的建构、完善,达到了当时世界的哲学最高峰。此时发生了儒家内部的义利、王霸之争,兴起了“义利双收”的理念。儒家这条逐步改进发展的道路可以简约如下:孔子——孟子——荀子——董仲舒——汉儒(马融、郑玄等)——唐儒(孔颖达、严师古、韩愈等)——宋儒(张载、周敦颐、二程、朱熹等)——明儒(王阳明、王夫之等)。可以说,儒学在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特色和成就,都明确显示了儒学结合时代特征进行创新的态势。


■关于儒学能否引领中国走向现代化的问题


      过去,对儒学的批判中有一个问题需要说明,这就是按照儒学内在元素,包括它的发展动力(学者的思考、研究、争辩),是否能引领中国走向工业化/现代化的问题。对此,有一种观点认为,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因此必须由欧洲人用坚舰利炮给我们送来,即所谓“西学东渐”。我认为,说从儒学或扩而言之,从中华文化中生长不出工业化/现代化,这是一个没有经过认真论证就作出的主观结论。


      从历史上看,中国的手工业到了明代已经相当发达,虽没有以蒸汽机为动力的机器,但工具的进步已经达到农耕时代最先进的水平(有的至今还不能用现代机器代替);民间金融开始出现;南北航运快捷方便。理论建树上,出现了直接继承宋代以后以儒学的一支“永嘉学派”为代表的“义利双行”学说,并有了发展,主张“利生”、“事功”,所谓“功到成处,便是有德;事到济处,便是有理”。当然,要纠正当今人们在这一点上对儒学根深蒂固的误解,还需要作深入的研究。但是,我坚信:世界上不同民族在不同时期进步的速度是有差异的,并不都是线性发展的;凭着中国人的智慧,凭着儒学的博大兼容,中华民族不可能必须等着欧洲人给我们带来现代机器和商业。而且,如果中国从自身文化的元素中生长出现代化/工业化,一定不会和西方的现代化/工业化完全一样,一定有自己的特色,即和谐、稳定、温和、人性。近两三百年间,中国落后挨打,不是因为中华文化的宿命,而在于制度的腐败和由此而造成的封闭,中华文化发展的内动力渐渐趋于枯竭,又没有了与异质文化冲撞的外动力。


       概括地说,作为中华文化的主干,儒家思想(儒家学说)在伦理方面主张仁、义、礼、智、信;在世界观方面则认为“天人合一”,即人与客观是一个整体,人又是万物中最有灵性、最宝贵的成员。为达到上述理想的境界,就要求人们格物——致知——正心——诚意,要“慎独”;处理个人和群体(“他者”)的关系时,主张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如何“平天下”呢?用“王道”。“王道”,简言之,就是以先进的文化和高尚的道德来吸引、感化他人、他国,善待他人、他国。虽然那时的所谓“国”,还只是诸侯国,但是诸侯国间的关系和现在的国际关系实质上是一样的。从古代到现代,中国人心目中的“天下”逐渐扩大了,所以应该也适用于今天的国际关系。这就是孔子所说的“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


       到了宋儒那里,他们运用“天人合一”的哲学,格物、致知的认识事物的方法(“功夫”),体验到宇宙间在感性上觉得毫无关系的事物间,其实都有着密切的关系。从中可见,古代贤哲真了不起,宋儒真了不起,他们所揭示的道理,在当时和以后很长时间里能够理解的人很少,现在技术发达了,信息传输、交通往来越来越便捷了,人们才日益广泛地认识了这个道理;但是一般人的认识基本上还停留在物质和环境范围内。顺便说一下,汉语中的“同胞”一词,原意是一母所生的兄弟姐妹,但是近代扩展为指同一国的所有人(主要是中国有此观念)。这是因为在我们看来,中国人都是同一父母即同一天地所生,犹如都是同一个母亲的衣胞所育,彼此应该视同骨肉手足,谁也离不开谁。这种思维恐怕来源于对事物生长过程的细密观察。《周易》上就说过:“乾,天也,故称为父;坤,地也,故称为母。”把大地称为母亲,许多民族都是如此,但是把天下之人当作同胞,唯有中国。宋儒不过是把这种感性与理性的认识哲学化了而已。


       应该注意的是,这反映了一个道理:儒家学说实际是概括了中华大地上人们的生活经验和从对伦理道德到对宇宙的认识;也反映了儒家博大的胸怀,虽然以个人修身为起点,但是放至极致,可以大到整个宇宙。因此,“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不是广告词,而是基于体验和思辨得出的信念。


■关于儒家对利和义、法和德关系的认识


       先从历史上看。在《二十四史》中有14部“史”都列有有关商业流通的专传和论述。例如,《史记》有《平准书》,《汉书》有《食货志》。在这些“书”、“志”中叙述了古代和其当代农业等生产和货币间的均衡、失衡关系以及朝廷所采取的措施。因为正如司马迁所说,“农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兴焉”,因而必须高度重视。汉代还在朝廷的主持下为盐铁是专卖还是由民间经营进行过一场大辩论,其成果就是著名的、历代不断征引的《盐铁论》。此后,历代(主要是时间较长的朝代)朝野就“利”和“义”(实际上也是“王”与“霸”)的辩论时时出现。尤可称道的,是宋代儒学中出现了浙东的“永嘉学派”。“永嘉学派”的重要人物陈亮就是主张事功,即注意经济的,认为:商藉农而立,农赖商而行;求以相补而非求以相病。他曾经和朱熹就义利、王霸问题往复辩论,长达11年。其后,“永嘉学派”的代表人物叶适一脉,主张:“四民交致其用而后治化兴,抑末厚本,非正论也。使其果出于厚本而抑末,虽偏,尚有义;若后世但夺之以自利,则何名为抑?”他们甚至明确提出:“士农工商皆百姓之本业”。概而言之,他们根据已经发展了的农业生产力(生产工具、方式和效率)以及手工业、商业的发达,提出了四业平等的思想。显然,在这思想中蕴涵着“义利并举”的理念。这是儒家学说与时俱进的又一例证。


       值得注意的是,“永嘉学说”在当时的影响就很大,更重要的是对后世的影响十分长远。从与其临近时代说,启发了元明学者,以致后来形成了中国自己的“启蒙”思潮;从离其较远时代说,当代浙江,特别是浙东的商业、加工业异常发达,而且从业者讲究诚信,不能不说有其民风的根源,而这种不轻农而重工商的民风,是“永嘉学派”的思想深入人心的结果。由此可见,儒学并非少数学者的事,只要结合时代认真研究并且进行普及,对于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的建设、发展,会起到一般人意想不到的效应。


       儒家内部讨论、争辩的问题归结起来,核心就是利与义、法与德、竞争与共赢、主仆与兄弟等几对矛盾。前两条,是思想理论上的,后两条是实践上的。


       义与利是所有问题的核心。“义”,古人解释为“宜也”,亦即为社会、为他人做与自己的身份、力量适合的事。社会从来是有层级的,人分男女老幼,身有高低强弱、所受教养各自不同,只要尽了自己的心力,尽职尽责,就谓之“义”;违背了或达不到这一点,就谓之“不义”。“利”并不是坏东西,关键是“取之有道”、“用之得法”。合乎此即为“义”,无道、不得法,即为“不义”。义利之辩,自古就有,例如《孟子》所说的“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这常被从正反两面用来证明儒家不赞成求利。其实,孟子并不排斥利,他这段话是针对梁惠王和他一见面就问“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于吾国乎”,而不讲他作为国君应该尽的职责而说的。孟子的回答用了一个“亦”字,就是提醒对方:除了利,还有一个义呢。


       与此相关的是法与德的关系问题。人类既构成了社会,就不能没有法;特别是社会发展了,人口众多了,事务复杂了,社会没有秩序准绳来制约,就会变得无序,受害的最终是社会上的所有成员。但是,法只能是秩序的底线,触及这底线,不是错误,就是犯罪,社会就要用法进行纠正或处罚。法是他律,是人们被动接受的。在这底线之上还必须有德的约束。德的高度是无限的,在中国文化中,最高的是“圣”,其次是“贤”,再次是“君子”,最后是“小人”。儒家的最高追求是圣,永远达不到,永远追求,如果这样的人多了,社会的道德就会不断提升,犯法的人就少了,社会就安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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